退”稅辦法有三步處理公式:
壹、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售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當期留抵稅額。
二、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
三、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出口免抵退稅是指對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
“抵”稅,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應予免征或退還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納稅款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款。
“退”稅,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占本企業當期全部貨物銷售額50%及以上的,在壹個季度內,因應抵頂的稅額大於應納稅額而未抵頂完時,經主管出口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批準,對未抵頂完的稅額部分予以退稅。
計算方法:計稅依據?“免、抵、退”稅辦法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免、抵、退”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