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因此,土地轉讓需要繳納契稅。
契稅是在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時向業主征收的壹種稅。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於6月1997+10月1日生效。在中國取得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的臺商投資企業,應當依法繳納契稅。
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權的方式包括以下幾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出售、贈與和交換。以下列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所有權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房屋贈與征收契稅:以土地、房屋所有權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所有權償還債務,以中獎形式繼承土地、房屋所有權,以預購或提前集資建房形式繼承土地、房屋所有權。契稅實行3%-5%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