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提供稅務異常情況說明和解除稅務非正常狀態的正當理由;
(二) 若未清繳,可通過申報表作廢功能作廢原有申報,再進行重新申報;若已清繳納,納稅人可通過申報錯誤更正功能進行更正。申報錯誤更正後,系統會自動根據前後申報信息判斷應補退金額。
(1) 應補退金額為正,系統會自動產生應補差額稅款,納稅人再繳款期限內通過繳款功能補交稅款即可,但如果超過繳款期限,則需要到大廳繳款
(2) 應補退金額為負,即出現多繳納稅款情況,則請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流程;
(3) 應補退金額為零,則系統自當進行應征數據調整,納稅人不需補交稅款或者辦理退抵稅流程。
(三) 辦稅服務廳接收申請材料,核對納稅人報送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駁回,並告知納稅人應補正資料或者補受理的原因(部分區域需要提供租賃合同、租賃憑證或者場地使用證明及近3個月的水電費單據);
(四) 相關部門調查核實相關情況;
(五) 納稅人補充申報、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
(六) 辦稅服務廳根據管理部門反饋情況,在納稅人補充申報、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後,解除納稅人非正常狀態;
(七) 對已宣布其稅務登記證件失效的納稅人收繳原稅務登記證件,並重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希望可以幫到您,有問題可以再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