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從事專業工作滿壹年。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4〕45號):
報名時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能證明其考試年度可以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書,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專業知識與實務”科目分為工商管理、農業、企業管理、商業營銷、稅務、物資、金融、保險、交通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產、旅行社、價格管理、酒店管理、工商管理、建築經濟等18個專業。
擴展數據:
資格考試分兩級: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和經濟專業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經濟類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累計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底前通過國考取得的經濟工程師資格或1993年6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壹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大學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四年。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1年;獲得博士學位。
百度百科-初級經濟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