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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減免

法律分析:行政處罰減免的規定主要是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除此之外還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等。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壹條 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稅收征管法》 第七十四條 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罰款額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稅務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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