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職位調劑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市開展資格審查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資格審查對象的確定
資格審查對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如經審查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從報考該職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不再另發資格審查公告。達不到報考職位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的組織和時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