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稅=購車總價÷(1+17%)×10%。
1、購置稅是由稅務機關征收的購置稅制設置範圍內相關財物的行為和財產征收的稅收。如車輛購置稅等。車輛購置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
2、自2018年1月1日起,消費者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購置稅將恢復10%的稅率。在此之前,購置稅為7.5%的稅率。
3、國稅局工作人員回應稱,汽車只需要繳納壹次購置稅,壹般就是在新車購買的時候繳納。換言之,二手車是不需要繳納購置稅的。但是如果新車購買時沒有繳納購置稅,交易二手車後,新車主需要補齊購置稅部分。
汽車
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範,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範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稅率為10%,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