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點:沛縣人民法院
1.從起點出發向西,沿沛公路行駛3.8km,右轉進入S321。
2.沿著S321行駛7.8公裏,然後左轉。
3.行駛1.6公裏,然後右轉。
4.行駛1.3公裏,直行進入X301。
5.沿著X301行駛1.2公裏,然後右轉。
6.行駛160m,稍微左轉,進入龍河線。
7.沿龍河線行駛1.3km,直行進入X301。
8.沿著X301行駛3.6公裏。
9.行駛860米後右轉。
10.行駛340米到達終點(道路右側)。
終點:劉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