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這也就意味著納稅人首先需要繳納醫療保險,否則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中是沒有信息記錄的。同時如果個人負擔的費用不超過15000元,這部分支出不可以申報抵扣個稅。支付醫藥費用的發票丟失,這部分也無法用於申報。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是指《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6項專項附加扣除之壹。《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四章對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作了相關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