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壹次。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30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後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