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 養老, 失業,工傷, 醫療, 生育
壹金:公積金
繳費標準:養老(單位20%, 個人8%);生育 (單位交) ?;工傷(單位交,個人不交);醫療(單位10%, 個人2%*基數+3);失業(單位1.5% ,個人0.5%);公積金(今年最高不超12%以前年度不超10%,單位個人各壹半)。
:繳納社保和公積金的規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參考資料:社會保險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