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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金卷應該怎麽做憑證?

賬務處理為:

借:銷售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代金券

關於代金券的做帳方法:

1、公司發出代金券,並沒有動用現金,而是說以後可以沖抵現金,實際上是壹種應付未付的折扣。 記賬:

借:銷售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代金券

2、客戶下次購物100元,使用代金券10元 !

借:其他應付款-代金券10

現金90

貸:營業收入100元(壹般都是商家搞活動,不牽涉增值稅的)

如果到期尚未兌現的代金券,就是其他應付款-代金券的科目余額,沖回

借:其他應付款-代金券

貸:銷售費用

3、這是比較規範的操作,但是這樣的壞處在於,商場沒有收到錢的代金券部分,也要計 入收入,繳納相關稅費。在實務操作中,沒有人會這麽傻的,發出代金券根本就不做帳,收回抵減現金的時候,直接以抵減後的金額開票和計入收入,這是常見的方式。有的企業為了應付稅務部門,會入賬壹小部分的代金券按1-2中的方式處理,大部分都按不入賬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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