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合格分數線
佛山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和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如下:
(壹)報考佛山市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4分。
(二)報考公安機關法醫、監管場所醫學類和監獄、戒毒所獄醫、護理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2.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9.5分。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集中組織實施,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及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經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資格審核時間及地點
1.資格審核時間:2016年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00。(擬入圍面試考生和警察職位預備遞補考生參加)
2.遞補考生資格審核時間:2016年5月31日,下午3:00—3:30集中報到(未按規定時間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3:30—4:30遞補資格審核。(其他預備遞補考生參加)
3.資格審核地點:佛山廣播電視大學。地址:佛山市禪城區人民路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