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稅務機關可以代開發票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代開發票都是違法的,私自購買發票也是違法的,要追究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發票只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領購單位和個人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發票的辦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 * *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零售小商品或者向消費者提供零星服務,是否可以逐筆免開發票,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