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1.應稅消費品壹般銷售計算繳納的消費稅:
借:稅和附加費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企業將生產應稅消費品用於非生產性事業單位(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消費稅征收範圍
消費稅征收範圍包括:煙、酒、鞭炮、成品油、煙花、化妝品、貴重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器材、高檔手表、遊艇、實木地板、木質壹次性筷子、汽車、摩托車、電池、油漆等稅目。
消費稅計算公式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營業額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種的總稱。它是政府對消費品征收的壹種稅,可以向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這是壹種間接稅。
從價計征(比例稅率):應納稅額=銷售額(同類消費品價格,構成應稅價值)×消費稅比例稅率。
從量稅(固定稅率):應納稅額=銷售數量(調撥數量、發貨數量、進口數量)×單位稅額。
復合征收(比例稅率和固定稅率均可):應納稅額=銷售數量(轉讓數量、交付數量、進口數量)×固定稅率+銷售額(同類消費品價格,構成應稅價值)×消費稅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