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在某開發公司用按揭付款方式購買房屋壹套(現尚未辦理產權證,開發公司擔保)。由於張某欠李某款,李某到法院起訴張某,法院把張某在該開發公司按揭購買的房屋判決給李某,同時判該房屋按揭貸款有李某歸還,並通知開發公司協助執行。但是張某、李某都不還款,造成了貸款違約,銀行就通知開發商要求開發商負責還款。開發商感到很冤枉。開發商認為,該購房者違約不還貸款,屬於違約,應解除購房合同,房子收回,同時負責償還銀行貸款,而法院則說,要和李某商量,而李某既不還款也不配合買房還貸。
上一篇:從小米官網買手機運到山東煙臺再轉運到山東臨沂的流程,需要幾天時間來回答。謝謝妳下一篇:電商收入怎麽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