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掛牌流程:
承租人領取《同戶籍家庭成員同意置換證明》,返回簽預約驗房時間,同時提交:
A、公有住房租賃合同、身份證、戶口本、置換申請、同意置換證明,
如有拆改須提交拆改證明;
B、繳租證明津房置換入戶驗房,同時置換單網上核批確定回購價格同意回購簽《公有住房使用權回購協議》達不成回購意向,津房置換與承租人簽訂《公有住房使用權委托代理轉讓合同》,同時確定接待看房時間。並提交:燃氣、暖氣、有線電視、壹戶壹表等附屬設施的使用證及不欠費證明。
二、收費標準:
1、合格去向:
同戶籍2年以上的親屬在兩年之內購買別的房屋。
購買二手房則須提供產權證原件、契稅完稅票;
購買商品房則須提供商品房合同原件、房款發票及契稅完稅票;
購買公產房則須提供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過戶費票;
過戶費=建築面積6元/m2
2、不合格去向:沒有上述條件者為不合格去向
過戶費=評估價2%50元(評估費)建築面積6元/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