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下列土地的免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1.個人所有的住宅和庭院用地;
2.調租改革前房地產管理部門出租住宅用地;
3.免稅單位職工家屬宿舍用地;
因此,需要與當地省級稅務機關協商取得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並按照文件規定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