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稅發[1996]127號文的規定,個人承包建築勞務項目應按照經營收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個人承包建築勞務取得的承包收入應按照經營收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支付分包款的發包人無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但承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建築勞務發票,因為經營收入不屬於全部職工個人所得稅全額扣除申報範圍。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勞務公司提供相應勞務的,應當出具勞務費用發票。攜帶公司資質資料到施工地當地地稅局開具。具體稅費各地區不壹樣,可以咨詢當地稅務部門。
如果有當地建委的資質,可以開具勞務發票,沒有任何問題。發票制度不限制發票內容,只要有真實的交易就可以,但是公司經營的東西必須有合法的經營範圍,建築行業的勞務需要有建委資質備案。
人民網-工程勞務費的結算與支付
百度百科-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安裝行業跨省異地工程工人的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