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業務概述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購買專用發票數量不能滿足業務需要,需要臨時、增量購買專用發票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二、主要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三。文件和附加材料
(1)主表
1,1份《購買超限發票申請審批表》。
2、《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納稅人變更審批表》3份。
(二)下發文件
1,單據承兌回單
2.不接受通知
3.更正材料通知
4.超限購買發票通知書
5.不批準通知
(3)所附材料
書面申請
由於我公司(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有限,不能滿足當前業務需要,需要臨時、增量購買XX份增值稅專用發票,特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