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當時簽訂了兩分合同,壹份是租金高的,壹份是租金低的,租金低的在稅務局備案了,請問以哪份為準 ?

當時簽訂了兩分合同,壹份是租金高的,壹份是租金低的,租金低的在稅務局備案了,請問以哪份為準 ?

呵呵,這種做法就是違法的~

另外,以哪份為準就要看怎麽看了~

如果妳是收租金的,可能就是要以租金高的為準,如果是付租金的就是要以低的為準~

不過實際情況可能是妳們商量好了少繳稅,故而應該是雙方最終達成的數據為準,估計是以高的為準,兩份合同的價差可能通過物業費、水電費、網絡寬帶、有線電視費等誰承擔來彌補~

那樣,對政府部門的合同,就是以租金低的為準,而對房東/出租人來講就以租金高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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