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當要填寫或提交的資料是外文時,報告負責人需要翻譯成中文嗎?

當要填寫或提交的資料是外文時,報告負責人需要翻譯成中文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60號)第十條規定:“按照本辦法規定填報或者報送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相關材料原件為外文的,應當同時提供中文譯本。”
  • 上一篇:代理記賬的基本流程是什麽?
  • 下一篇:地方財政來源是通過對國家政府繳納的所有稅收進行再分配實現的,還是在繳納之前保留壹定比例的稅收實現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