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期限延長為180天。
即從開票之日起順延180天,在180天內可以認證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認證,但不可以抵扣銷項增值稅。
認證發票可以在網上認證,也可以到稅務局認證。
增值稅發票認證需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壹方持發票抵扣聯到主管稅務機關,在稅務機關的掃描儀上掃描,計算機讀取票面上的密文,與票面上的七項數據(發票代碼、發票號、開票日期、購納稅人識別號、銷方納稅人識別號、金額、稅額)進行比對,比對壹致後,將數據傳入國家稅務總局的增值稅發票比對系統數據庫。
擴展資料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作用:
1、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商事憑證,由於實行憑發票購進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因此也是完稅憑證,起到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的作用。
2、—種貨物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之間的各個環節可以用增值稅專發票連接起來,依據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每個環節征稅,每個環節扣稅,讓稅款從上壹個經營環節傳遞到下壹個經營環節,壹直到把商品或勞務供應給最終消費者。
這樣,各環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應納稅額之和,就是該商品或勞務的整體稅負。因此,體現了增值稅普遍征收和公平稅負的特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