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工作的具體內容
壹、黨支部書記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
2、制訂支部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做好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會自身建設,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按時召開支部組織生活會。
5、做好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調動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6、經常與支部委員會其他委員交流思想和工作情況,支持他們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二、黨支部副書記
1、在黨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下,協助支部書記做好支部日常工作。
2、協助支部書記,做好聯系服務群眾工作,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
3、協助支部書記,健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嚴格支部組織生活。
4、協助支部書記,做好服務黨員工作,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
5、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負責的工作任務。
三、黨支部組織委員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
2、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做好黨員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4、接轉黨員黨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做好黨內統計工作。
5、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負責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