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生產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第六條黨委各職能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應當帶頭執行主要規定其職權的黨內法規,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黨員中有關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執行有關黨內法規。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黨內法規的規定履行職責,協助牽頭部門落實黨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