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領導考慮整體工作的相對穩定和有計劃地進行幹部交流是必要的,當然妳的換崗交流要求也是合理的。《中國***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列》中指出,要建立健全黨務工作人員交流制度,本著有利於優化結構、有組織、有計劃地安排黨務工作人員與行政、業務工作人員之間的雙向交流。《條列》還明確提出,機關的專職書記、副書記,壹般任期不超過兩屆,任期屆滿應進行交流。其他專職黨務幹部,在同壹職位連續工作時間超過5年的,應該安排輪崗、交流。各單位機關黨組織要會同幹部人事部門,提出專職黨務工作人員交流的計劃和措施。同時,也要有計劃地選拔後備幹部和有培養前途的中青年業務骨幹到黨務工作崗位鍛煉。
黨務工作成安置崗位反映的實質是,壹些單位和地方不重視黨的建設,認為黨建是“虛功”,忽視黨務幹部隊伍配備,導致黨務幹部存在年齡老化、能力弱化等問題。有調查顯示,壹些基層黨務工作隊伍平均年齡已接近50歲,個別地方45歲至50歲以上的人數甚至占到了70%左右。黨務崗位變成安置崗,也導致壹些黨務幹部在潛意識裏認為自己處於邊緣崗位,工作不受重視,自身發展希望不大,以至無心作為、無力奮發,工作上“當壹天和尚撞壹天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