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黨員組織關系,是指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隸屬關系。
法律依據:《中國***產黨章程》 第五條 發展黨員,必須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經過黨的支部,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申請入黨的人,要填寫入黨誌願書,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要經過支部大會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並且經過預備期的考察,才能成為正式黨員。介紹人要認真了解申請人的思想、品質、經歷和工作表現,向他解釋黨的綱領和黨的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並向黨組織作出負責的報告。黨的支部委員會對申請入黨的人,要註意征求黨內外有關群眾的意見,進行嚴格的審查,認為合格後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上級黨組織在批準申請人入黨以前,要派人同他談話,作進壹步的了解,並幫助他提高對黨的認識。在特殊情況下,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可以直接接收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