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今年7月起,將增值稅稅率從四級下調至17%、11%、6%三檔,取消13%的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增值稅稅率由13%降至11%。
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畜牧業和水產業生產的各種動植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範圍暫繼續按照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產品征稅範圍註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和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農產品中的藥用植物是指可作為中藥原料的各種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等。上述藥用植物加工而成的飲片、碎條、塊、段等中藥飲片也屬於該貨物的征稅範圍。中成藥不屬於該商品的征稅範圍。因此,中藥飲片按1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擴展數據: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稅率為13%,但下列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9%: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空調、熱水、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制品、圖書、報紙、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業機械、農用薄膜、農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零稅率出口貨物;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3%。納稅人也從事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服務。
百度百科-增值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