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購買普通發票的程序:
納稅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後,應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和領購開票申請表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理領購發票手續,並購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登記簿。
地稅機關的專門人員根據其業務範圍,嚴格核對領購發票的種類和數量,填寫發票領購簿,經主管領導批準後領購。
納稅人持稅務登記證(副本)、發票領購簿、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稅碼章、購票者身份證。(購買發票的非本地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以及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及區縣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指定的其他證件或資料到指定的發票供應處領取和購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