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面試的考生於 2017年2月8日24時前,發送電子郵件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考生於2017年2月8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相關要求材料郵寄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考生於2017年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攜帶相關資格復審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為2017年2月25日。請考生按照規定時間到面試地點報到。
體檢於2017年2月27日進行,請於當天上午規定的時間在指定地點集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