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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局開的稅票丟失了,該怎麽辦啊?

有兩個途徑辦理:

1、找到付款方復印其發票聯,作為記賬憑證。

2、如果是地稅代開的發票,到開具發票的地稅辦稅服務大廳,找到此發票號碼(到征管軟件--發票開票系統,輸入納稅人名稱,應該能查詢到)找到發票號,再找到此發票存根聯,復印後,再蓋上“×××地稅局票證專用章”。妳可以做帳了!

3、關於處罰的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妳公司可能存在法律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第三十六條 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但,妳按我告訴妳的第2點要求辦,稅務局壹般不會處罰的,稅務局只相信對方稅務局的證明。只是經驗之談,但願對妳解決問題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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