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
1.遵紀守法,忠於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教育教學事業。
2.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 165438+10月1至1999 65438+10月1),博士生放寬至35周歲以下(。
3.社會人員報名時須具備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2018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須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後方可上崗。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標註的專業為準。其中,報考輔修專業的,還須取得崗位所需專業的輔修證書。
5.有良好的品行。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