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這個問題很簡單。因為銀行是商業銀行,要保證資金的流通。如果銀行持有過多的房地產和股權,它們就無法迅速轉化為資金。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出現資金不足,出現擠兌的現象。所以法律規定商業銀行取得的這些財產需要及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四十二條借款人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到期未償還擔保貸款的,商業銀行有權依法要求擔保人償還貸款本息或者優先償還抵押物。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質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者股權,應當自取得之日起兩年內予以處分。借款人到期未償還信用貸款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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