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個獨、合夥和個體需要交萬,公司需要交40萬的稅。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很明顯的看到從公司裏拿錢出來,要交得稅會多壹些。
但是,如果考慮進來小型微利企業,以及國家針對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進來。則,結果會大不壹樣。
依據財稅2021年第12號文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減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算下來,實際稅負只有而根據最新的政策動向,100萬-300萬區間內的應納稅所得額,也只有5%的稅負。(具體文件還未發布)
所以,如果開頭的地方,我們稱的企業是小型微利的企業的話,那麽交稅的結果會變得不壹樣(假設利潤總額就是應納稅所得額):
瞬間,公司需要交的稅,比個獨、合夥、個體都少了。但是還沒完,其實個獨、合夥和個體戶裏也有區別,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對個體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100萬的部分,在現行優惠基礎上,減半征收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