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電子發票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電子發票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樣本見附件)屬於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使用電子簽章代替發票專用章,具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格式文件的格式為OFD格式。

單位和個人可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格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新設納稅人中推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電子專用發票由省級稅務局監制,以電子簽章代替專用發票,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與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

電子特價票樣本見附件。

  • 上一篇:2015年成人高考高起點語文作文範文(1)
  • 下一篇:不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什麽都不做,會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