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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用完了,可以補打嗎

不可以哦,被盜、丟失發票登報申明。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0號)明確,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壹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規定。

(2)《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修改)第三十壹條“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

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的規定,發生發票被盜、丟失情形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於發現被盜、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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