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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行電子通用票?

電子普通發票開具如下:

1.登錄開票系統,點擊發票填寫,然後點擊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填寫;

2.頁面會彈出發票號進行確認,點擊確定;

3.進入電子發票填制界面,點擊紅字;

4.頁面彈出填寫發票號碼的界面,輸入兩次錯誤發票的代碼和號碼;

5.填錯發票代碼和號碼後,點擊下壹步;

6.頁面上會彈出錯誤發票的內容。單擊查看發票詳細信息,檢查發票內容,然後單擊確定。

7.點擊確定,頁面會彈出壹張負數發票。點擊保存,原錯誤的電子發票將被刷新。

8.頁面彈出,繼續開具電子發票。點擊確定,重新開具正確的電子普通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臨時需要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納稅的,由稅務機關先征稅後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開具發票。

禁止非法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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