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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關簡介

電子申報是國際上新興的納稅申報方式之壹。在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過程中,我國壹些地方的稅務機關已經開始嘗試電子申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壹條第二款規定:“實行電子申報的納稅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關資料,並定期以書面形式報送主管稅務機關。”根據該規定,以數據電文方式進行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報告表的納稅人,還應當在申報完成後的規定時間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郵寄)電子數據的書面材料;或者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保存,必要時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開具。為了保證法律的嚴肅性和電子申報的準確性,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明確規定納稅人可以實行電子申報。

電子申報的適用對象包括: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和其他具備電子申報條件的納稅人。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納稅申報電子信息數據采集系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納稅申報電子信息采集系統》標準開發的,適用於新的增值稅申報方式和全國稅務系統所有稅種的申報。該系統已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的統壹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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