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電子稅務局的財務總監不能是法人。公司財務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不能是同壹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同時擔任財務負責人,因為任何與企業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都不能擔任企業財務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除罪犯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擔任其他職務,但不能同時擔任監事。公司的監事必須是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自然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十壹條由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字蓋章;有總會計師的單位,還必須由總會計師簽字蓋章。
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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