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稅務局不能代個人開具發票。《辦法》明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由主管國稅機關根據本轄區內增值稅納稅人的申請,依據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進行,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開具,最高開票限額為654.38+萬元。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必須是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可以代開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包括增值稅起征點以上的個體戶。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個體戶,不能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符合申請代開增值稅條件的增值稅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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