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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新個稅法開始後,我怎麽傳遞我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給單位或給稅務局?

有三種傳遞方式:

遠程辦稅端,電子發送,紙質報表;

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

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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