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提出定額核定申請,以確定其應納稅經營額(含經營數量)或收入(以下簡稱定額)。
功能類別
功能類型:全流程在線審計結算/線上線下壹體化結算
發起方式:納稅人自主發起。
操作路徑
我想通過稅務核定管理-定期戶申請核定和調整定額或者直接在搜索欄搜索“定期戶申請核定和調整定額”中的關鍵詞進行模糊查詢。
操作程序
(1)第壹步:登錄電子稅務局,找到常規額度用戶申請審批和額度調整模塊。
(2)第二步:填表。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納稅人類型"、
點擊“+”增加壹行,輸入“經營項目”和“應納稅經營額”;
納稅人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系統提示“該納稅人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核定定額不予辦理”;
“審核有效期”不能早於系統當月(季度)月(季度)初;批準有效期的起止時間跨度不能超過12個月。
“應納稅所得額”由納稅人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填寫。
“每月應納稅額”不是必填項。
(3)第三步:
核實後點擊保存按鈕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