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階段性減免養老、失業和工傷三項社保費,是2020年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人社部會同相關部門出臺的壹項臨時性支持政策。這項政策在2020年底已經到期,三項社會保險費從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規定恢復正常征收。但考慮到疫情風險仍然存在,部分企業壓力可能較大,規定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後,將再延長1年至2022年4月30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