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改革,東莞集體經濟產權制度逐步與城市化相適應,並較好地解決了資產資源權屬爭議、債權債務糾紛、呆賬壞賬處置等歷史遺留問題。在改革中,全市各村組***化解債權債務糾紛3942宗10.8億元,核銷呆壞賬5783宗8.4億元。對於長期困擾農村集體的利益紛爭根源,東莞全面固化股權,切斷了集體經濟受益權與戶籍的聯系,妥善解決了“出嫁女”、招郎女及新老村民福利分配等問題。
目前進入掃尾階段,全市99.3%的村級經聯社和98.9%的組級經濟社完成了改革,建立了551個股份經濟聯合社和2473個股份經濟合作社,119.2萬名村民成為了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