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得很,那公司在精簡人員,也就是說妳壹個人要幹幾個人的事,另外過了試用期要簽合同談的是年薪,也就是壹年14個月薪資,多出的兩個月每半年發壹次,說是績效,實際上還不是妳自己的工資,如果妳在半年內做了什麽對公司不利的事,如弄壞了什麽東西,那妳的那績效就沒了,那裏的行政人事很專制,基本上制度都是他們說了算,他們說妳違法公司制度妳就是違法了,沒有什麽道理可講,想怎麽罰妳就怎麽罰妳,在那裏呆過的人都後悔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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