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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稅務局舉報中心

法律分析:

按照上級有關要求,暫停用人單位、事業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廣東省稅務局、廣東省綠色通道、辦稅服務廳、自助辦稅終端等各種繳費渠道申報繳納2021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其他社會保險費正常辦理。復課時間另行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暫停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的通知》(2021號)規定,稅務機關於2021年7月暫停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將在稅務機關暫停代扣期間暫停審核社會保險相關業務(所有社會保險業務照常受理),單位網上申報系統“單位征繳賬戶查詢”功能暫停,具體恢復時間與稅務機關恢復社會保險費代扣業務同步,周期為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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