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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航返航事件

不滿導致了返航

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的公民應在365.438+0年3月前自行申報納稅,東航雲南分公司的飛行員都屬於此類。因此,當地稅務機關要求該公司從今年6月65438+10月開始按新稅率納稅,補繳去年的稅款。

公司與稅務部門協商失敗,對試點團隊造成壹定影響。3月29日,東航雲南分公司全體飛行員的壹封信出現,壹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飛行員對待遇低的不滿。

從調查組的談話中得知,飛行員對薪酬低、節油獎不合理不透明、隨機不收時薪、正常返航或備降不收時薪、個人稅率高等長期得不到回答和解決的利益問題並不滿意。同時,他們對管理層與壹線員工缺乏溝通、工作環境差、公司凝聚力不強等問題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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