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以觀眾身份參與聽、視和遊覽等項活動的行為,屬於文化體育業稅目的征稅範圍。
2、凡親自參與某項活動並以自娛自樂為主要目的的行為,應屬於娛樂業稅目的征稅範圍。如射擊場舉辦正式射擊比賽的門票收入,應按“文化體育業”稅目征稅,接納零星顧客進行實彈射擊的收入,按“娛樂業”稅目征稅。
3、公園的門票收入按“文化體育業”稅目征稅。
4、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內遊樂設施的業務收入按“娛樂業”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