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當年新成立企業只需提供正本);
(二)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
(三)稅務登記證正本;
(四)基本存款賬戶編號(如果企業的基本存款賬戶是在取消前開立的,則開立壹般賬戶時需提供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五)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
上述資料需同時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壹份,並提供單位預留簽章。
(六)非法人代表本人辦理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權書,需加蓋單位公章和法人簽字。
(七)開戶證明
開戶證明視開戶原因來定: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的,應出具借款合同;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
溫馨提示:實際情況建議您與當地網點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