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關費用發生時,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貸記“原材料——輔助材料、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制造費用”等科目。
3.加工完成後,將根據合同發送給委托方。銷售收入確認時,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等科目。4.受托方應通過“生產成本”科目核算受托方提供的輔助材料、生產工人的工資及福利費、加工中實際消耗的已分配制造費用。材料制造出來後,如果需要入庫,可以通過“庫存商品”科目核算。